2021年新疆成人高考加分条件(预测版)
2021年新疆成人高考加分条件尚未正式公布,为方便考生提早准备资料满足相应加分要求,依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及往年新疆招生网发布的文件,并参考2020年新疆成人高考加分条件,对新疆成人高考加分条件做出下述整理,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州、市)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自治区各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年满25周岁以上的人员。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以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籍信息为准,由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上报)。
3.回族考生,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10厅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号)规定:伤残人民警察本人、烈士子女、公安部授予一级、二级英雄模范人民警察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疆内成人高等院校的,单科成绩不为零,均可照顾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值不累加,按最高一项计算。
温馨提示:以上新疆成人高考加分条件为2020年规定条件,仅供考生作为推断2021年新疆成人高考加分条件的参考,2021年新疆成人高考加分条件应以新疆成人高考唯一指定报名官网新疆招生网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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